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2025年教师招聘公告
望江县2025年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2021〕4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2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实际,特面向2025届安徽省生源国家优师专项师范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专场招聘,双向选择。
二、招聘计划
本次我县计划招聘2名高中学科教师,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月8日起在安徽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统一发布。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报考条件等信息详见《望江县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
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在我省招收的2025届安徽省生源国家优师专项师范毕业生(2021年9月入学)。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7.在各级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在读的在校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2025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从事教师行业工作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安徽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3日晚20:00。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通过安徽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https://www.ahbys.com/)的“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安徽省生源国家优师专项师范毕业生网络双选会”专栏投递个人简历,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将电话告知资格审查结果。
3.有关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要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通信不畅或不接电话导致无法通知到相关事项的,责任自负。
(3)网上报名属诚信报名,考生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诚信档案。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网络签约
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电话通知本人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对各岗位面试成绩排名第一的人员发出签约邀请(如遇人员自愿放弃,将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通知其他人员),完成网上签约工作。
(四)签约人员公示
1.待签约完成后,在望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2.签约后,按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程序,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1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望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及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此次新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望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政策及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望江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查阅。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56-7171954(望江县第二中学)
监督举报电话:0556-7189068(县教育局监察股)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望江县面向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望江县教育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