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更好引进优秀教育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 )、《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温州基础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8〕6号)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提前公开招聘2025年高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中职教育(心理健康、财会专业、建筑专业、计算机专业、汽修专业、电子商务专业)、特殊教育(特教)等岗位学科教师8名,具体详见《2025年泰顺县教育系统提前公开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已被泰顺县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
(3)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
(9)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10)《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印发<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22〕32号)规定的存在从业禁止情形的人员;
(11)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资格条件
2025年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普通高校和国(境)外高校博士研究生;
2.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
3.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4.在校期间获得一次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两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5.本科阶段获省级(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或联合举办,下同)及以上竞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含省高等学校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获省级团体竞赛季军及以上;
6.本科阶段获校级(含)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7.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前6个或7个学期综合考评(综合成绩)排名班级或本专业前30%,证明模板详见附件3;
8.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达到第一批全日制高校录取分数线(不含艺术、体育类);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上述要求的,可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期间毕业,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视同2025届毕业生,其他届别以此类推,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以认证书为准。
(三)有关说明
1.上述奖学金是指大学期间校级及以上专业奖学金,不设专业奖学金的学校取该校校级奖学金中最高级别的奖学金视作专业奖学金。
2.上述各类“荣誉”或“证书”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获得时间截止招聘现场报名当天。
3.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达到第一批全日制高校录取分数线(不含艺术、体育类)的,须提供高校入学时分数和分数线的相关证明(由高校出具)。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符合条件且有岗位意向的报名对象通过本公告发布链接的二维码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个人简历(格式要求详见附件4)。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23日下午2时起至10月30日下午2时止,每位应聘对象限报一个岗位。